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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鼓励发展家庭农场 今年力争培育8000个

发布日期:2020-03-17 11:21:41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2870
[导读] 本网讯  记者柏斌报道  中共云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1个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实施意

云南苗木】本网讯  记者柏斌报道  中共云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1个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家庭为基本经营单元,从事农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经营的家庭农场是现代农业的主要经营方式和引领适度规模经营的重要力量,全省今年将力争培育8000个以上家庭农场。

《意见》明确,将坚持家庭经营在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中的基础性地位,以开展家庭农场示范创建为抓手,以建立健全指导服务机制为支撑,以完善政策支持体系为保障,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按照“发展一批、提升一批、规范一批、示范一批”的思路,加快培育一大批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家庭农场,为打造世界一流“食品牌”,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夯实基础,到2020年,支持家庭发展的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家庭农场数量稳步提升,力争全省培育家庭农场达8000个以上,到2022年,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体系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能力和带动能力得到巩固提升,力争全省培育家庭农场达9000个以上。

《意见》强调,将坚持因地制宜原则,鼓励各地立足实际,创新家庭农场发展思路,不搞一刀切,不搞强迫命令,按照“大生产+新主体+新平台”发展思路,聚焦茶叶、花卉、水果、蔬菜、坚果、咖啡、中药材、牛肉和其他优势产业,鼓励乡村本土能人、有返乡创业意愿和回报家乡愿望的外出农民工、优秀农村生源大中专毕业生以及科技人员等人才创办适度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现有渠道安排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积极扶持家庭农场发展,扩大家庭农场受益面。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给予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家庭农场生产经营活动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农业和小微企业减免税收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可开展对自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老年农民给予养老补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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